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羅琳
近日,被告人劉某以借款購買手表為由帶領被害人沈爺爺(69歲)來到北湖區(qū)友阿國際廣場某鐘表店,劉某欺騙沈爺爺某款價值7654元的手表僅需1854元。沈爺爺誤以為劉某向其借款1854元購買手表而幫其刷卡,實際上支付了7654元。返程時,沈爺爺讓劉某歸還購買手表的1854元借款,劉某借口去朋友家拿錢,下車逃離現(xiàn)場。
法院判決
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,騙取他人錢財7654元,數(shù)額較大,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劉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且自愿認罪認罰,依法可從寬處理。劉某已退賠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,可酌情從輕處理。但被告人劉某曾因犯詐騙罪接受過刑事處罰,有詐騙犯罪前科,可酌情從重處罰。綜上,法院判決劉某犯詐騙罪,判處拘役四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。
法官說法
法律是事后懲惡的利劍,預防才是最好的保護。在此提醒各位老年朋友:
守住“心”:不貪小利,不輕信陌生人。牢記“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”,對于突如其來的“中獎”、遠高于市場水平的“投資回報”,要保持高度警惕。
管住“錢”:大額支出,必與家人商議。無論對方說得如何天花亂墜,只要涉及到轉(zhuǎn)賬、付款、投資,無論金額大小,務必第一時間與子女、親友或社區(qū)工作人員商量。這是阻斷詐騙最關鍵的一道閘門。
核實“證”:多方求證,利用權威渠道。接到自稱“公檢法”、“社保局”的來電,聲稱您涉案或社保有問題需要轉(zhuǎn)賬的,一定是詐騙。請直接掛斷電話,自行撥打官方公布的電話或前往辦事大廳核實。
希望每一位老年朋友都能練就一雙“火眼金睛”,守好自己的辛苦錢,安享幸福晚年。守護銀發(fā)老人的財產(chǎn)安全,不僅是法律責任,更是全社會的共同課題。法網(wǎng)恢恢,疏而不漏,任何將黑手伸向銀發(fā)老人的犯罪行為,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!
責編:劉建軍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